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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无偿献血者在夏邑二院临床用血费用可直接减免!
来源: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1-12-10 09:57:32 浏览量: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制度

根据《河南省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2021年版)》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就医时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要求,现制定《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制度》及《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流程》。

一、实行中心血站与我院无偿献血者信息互联互通,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就医时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服务新模式。

二、输血科与临床科室定期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免的政策与流程宣传。

三、输血前,经治医师告知患者及家属临床用血费用直免的政策与流程,临床输血知情同意书中备注输血后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

四、减免对象及范围: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可减免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五、所需材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3.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即可);

4.确实无法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的,需提交《河南省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六、依据《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流程》提供相关材料,“用血费用减免窗口”办理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

 

咨询电话:302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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